一、取消鋁材、銅材以及化學改性的動、植物或微生物油、脂等產(chǎn)品出口退稅
二、將部分成品油、光伏、電池、部分非金屬礦物制品的出口退稅率由13%下調(diào)至9%
三、本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實施。本公告所列產(chǎn)品適用的出口退稅率以出口貨物報關單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。
2026-1-30
2026-1-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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