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于修改進口服裝、水泥檢驗采信要求的公告
根據近期商品編碼調整以及相關國家標準更新情況,為結合實際優(yōu)化海關商品檢驗采信管理,海關總署決定對進口服裝、進口水泥檢驗采信要求予以修改?,F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一、進口服裝檢驗采信要求
對海關總署公告2022年第120號(關于進口服裝采信要求的公告)作如下修改:
?。ㄒ唬嵤┎尚诺倪M口服裝商品編碼進行調整,調整后的清單見附件。
?。ǘ祟}及全文中“進口服裝采信”修改為“進口服裝檢驗采信”。
?。ㄈ拔?、采信機構要求”的“申請方式”部分,刪除“具體申請路徑如下:中國國際貿易單一窗口(https://www.singlewindow.cn)—業(yè)務應用—標準版應用—檢驗檢疫—進出口商品檢驗采信”,相關內容在原公告附件3《“海關進出口商品檢驗采信機構目錄管理”事項服務指南》第七部分“申請?zhí)峤宦窂健庇枰悦鞔_,將“申請?zhí)峤宦窂剑褐袊鴩H貿易單一窗口(https://www.singlewindow.cn)—業(yè)務應用—標準版應用—檢驗檢疫—進出口商品檢驗采信”修改為:“申請?zhí)峤宦窂剑褐袊鴩H貿易單一窗口(https://www.singlewindow.cn)—業(yè)務應用—口岸執(zhí)法申報—檢驗檢疫—進出口商品檢驗采信”。
二、進口水泥檢驗采信要求
對海關總署公告2023年第21號(關于進口水泥采信要求的公告)作如下修改:
(一)標題及全文中“進口水泥采信”修改為“進口水泥檢驗采信”。
?。ǘ叭z驗報告內容”部分,將“隨附采信商品照片”修改為“隨附簽封(帶唯一封識號)樣品照片”。
(三)“四、檢驗報告有效期”部分,將“六個月內有效”修改為“僅對該檢驗批水泥有效,自簽發(fā)之日起有效期90天”。
?。ㄋ模拔?、采信機構要求”的“申請條件”部分,將第1款和第2款中的“ISO/IEC 17025認可”修改為“ ISO/IEC 17020和ISO/IEC 17025認可”。
“五、采信機構要求”的“申請方式”部分,刪除“具體申請路徑如下:中國國際貿易單一窗口(https://www.singlewindow.cn)—業(yè)務應用—標準版應用—檢驗檢疫—進出口商品檢驗采信”,相關內容在原公告附件3《“海關進出口商品檢驗采信機構目錄管理事項”服務指南》第七部分“申請?zhí)峤宦窂健庇枰悦鞔_,將“申請?zhí)峤宦窂剑褐袊鴩H貿易單一窗口(https://www.singlewindow.cn)—業(yè)務應用—標準版應用—檢驗檢疫—進出口商品檢驗采信”修改為“申請?zhí)峤宦窂剑褐袊鴩H貿易單一窗口(https://www.singlewindow.cn)—業(yè)務應用—口岸執(zhí)法申報—檢驗檢疫—進出口商品檢驗采信”。
(五)“六、申報要求”部分,增加“采信機構應在進口水泥申報前通過進出口商品檢驗采信管理系統(tǒng)向海關提交除28d抗壓/抗折強度項目以外的檢驗報告;取樣后40天內補充提交28d抗壓/抗折強度檢驗報告,并在備注欄注明該報告對應的貨物報關單編號?!?/span>
?。┰黾印捌摺⒉尚艞l件”部分,具體內容為“進口貨物收貨人或者其代理人申請檢驗結果采信的,應符合下列要求:能夠確認水泥生產企業(yè)按照《通用硅酸鹽水泥出廠確認方法》(GB/T 39698-2020)已實施有效質量控制措施;同時能夠提供該水泥生產企業(yè)相同品種/強度等級水泥的近一年的季度質檢記錄;并承諾生產企業(yè)已按照《通用硅酸鹽水泥出廠確認方法》(GB/T 39698-2020)實施出廠確認,生產過程質量控制措施有效。對于補充提交28d抗壓/抗折強度檢驗報告前已銷售的水泥,能夠建立完善的質量安全追溯管理體系?!?/span>
?。ㄆ撸┰娓郊?《進口水泥采信檢驗項目、適用的技術規(guī)范及檢驗方法》部分,“檢驗項目”欄增加“監(jiān)裝”,適用的技術規(guī)范為“以通過認定/認可的技術規(guī)范為準”;“檢驗項目”欄增加“取樣/制樣”、“放射性核素限量”,技術規(guī)范由“GB175-2007”修改為“GB175-2023”;增加備注“技術規(guī)范若后續(xù)更新,以執(zhí)行的最新技術規(guī)范為準?!?/span>
(八)原公告附件3《質量安全符合性聲明》部分,新增“生產企業(yè)已按照《通用硅酸鹽水泥出廠確認方法》(GB/T 39698-2020)實施出廠確認,生產過程質量控制措施有效?!?/span>



